佛家与道家接近而不同于儒家,它提倡般若智慧之学,以空观为最高智慧,以不可思议为最高境界。
他之所以强调音乐可以善民心、感发人心,有移风易俗的作用,正是从他对于乐的基本认识出发的。因为人人都想满足自己的情感需要,而这种满足必须以客观对象为条件,顺其发展,就势必发生争夺,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。
苟为无本,七八月之间两集,沟浍皆盈。正因为如此,乐是与伦理相通的先王所作的乐,既合天理,又通人伦,二者在人性上得到了统一。所谓观水有术,这个术就是审美原则,其原则就是观其澜。接受音乐教育,就是知道的一种方式。在荀子那里,不存在这样的问题。
心也者,道之工宰也[29],故心不可以不知道[30]。人心之动,物使之然也,就是说,人心之所以产生乐的感受,是由客观对象引起的,如果没有客观对象,即具体的审美对象,乐感是不能产生的。以体为用,或以用为体,这是朱熹所反对的。
诚者,理之在我者,皆实而无伪,天道之本然也。三、浑然一理之境 心与理一或浑然一理,是一个总的说法,其真正内容便是诚和仁的境界。应当指出的是,朱熹和新儒家所提倡的主体,是绝对主体,而不是相对主体。朱熹的心灵哲学,所以把心分为本体和作用、形上和形下两个层次,正是要解决心灵与境界的关系问题,也就是心灵的自我超越问题。
[28]《送张仲隆序》,《文集》卷七十五。形上不离形下,本体不离作用,心的问题同理气问题并不是完全相同的,它们无非是精神活动的不同层次而已。
因为,他相当自觉地认识到,心灵境界完全是心灵自身的事情,是自己自律的问题,与客观物理毫无关系,因而不能用对象认识的方法去解决心灵的境界问题。如果忽视这一点,也就忽视了朱熹哲学的本质特征。实现了这种境界,虽然所作所为仍是平常日用之事,但其意义和结果则大不相同。但是,朱熹把穷理看作实现心与理一的重要条件,也有他的理由。
冯友兰先生用逻辑分析方法,对中国哲学包括朱熹哲学进行了概念分析,这是冯先生的贡献,他的分析对于发展中国哲学很有意义。[22]《孟子集注·离娄》。[10]《二程集》,中华书局1981年版,第609页。朱熹说,心无内外、唯心无对,就是指此而言的。
是形而上之体,不是形而下之体。这确是朱熹哲学的特点。
正因为如此,朱熹对于心极为关切,极为重视,其重视的程度决不低于理。这就是说,理不仅是宇宙本体,而且是人的本体。
[11]性是体,情是用,性情皆出于心。因此,从本体论说,心就是仁,仁就是心,不是心外别有个仁,仁外别有个心。[30] 事实上,所谓天地生物之心,只是天地生物之理、天地生物之气,这是一个自然生成的过程,但是又有某种无目的的目的性,其实现者便是人。进入 蒙培元 的专栏 进入专题: 心与理一 朱熹 。自二程以来,特别是自罗从序、李延平以来,理学家有一条相传授受的基本经验:静中体验喜怒哀乐未发前作何气象。[17]心固是主宰底意,然所谓主宰者,即是理也,不是心外别有理,理外别有个心。
理学家把仁从伦理境界提升为宇宙境界,具有超伦理、超道德的意义,这是不奇怪的。朱熹赋予理以客观的形而上的意义,而这个理是静止的、抽象的、形式的,或理念论的。
朱熹确实预设了这样的原则,作为心之本体而存在,但心体决不离心用而且只能在心用中存在,只是不要把二者混为一谈。心之所以具有知觉灵明作用,原因也就在于此。
于万物为一,无所窒碍,胸中泰然,岂有不乐。中是宇宙和谐根本原则,也是生命的根本原则,但宇宙原则通过主体原则而实现,未发之体通过已发之用而实现。
这既是由儒学传统所决定,也是由朱熹哲学的基本性质所决定。由此可见,朱熹的心灵境界说不仅要实现个人的理想境界,而且要行之于客观世界,完成各种事业,即不仅要成己,而且要成物。但是,如果说朱熹比其他理学家更多地发挥了心灵的认知功能这一面,则可。分说则是或指心体,或指心用,体用性情之间有分别,但都是指同一个心。
[1] 这是朱熹哲学的最高命题,也是中心命题。这里便产生了认识问题,而且包括即物穷理的对象认识。
明又有照的意义,自明而诚是由明善进到诚的境界,最终是自明其善、自成其诚的自我超越。这种境界既是存在,又是认识,所谓存在,是天之所以与我的自在而又潜在的本体存在,实际上具有动力和目的意义。
按照朱熹哲学,天地生生之理内在于人而存在,是天道之在我者,这个在我之生理,就是心,就是仁,这是人的本体存在。在他看来,自然界是一个具有生命意义的整体,是一个不断生成的过程,人类生命就是这一过程的产物。
[23]明德不只是湛然虚明之心,而且是粲然光明之德,即浑然一理的本体境界。朱熹一贯主张外面功夫与内面功夫同时并用,这是他的特点。因此,要说明仁的境界,还必须回到人的哲学中来,必须回到心灵哲学中来。道理很简单,因为心之本体就是心与理一的普遍绝对真理,它不能作为对象去认识,只能呈现于心灵中,这种呈现固然需要知觉灵明的作用,但从根本上说这是一种自我显现的过程。
所谓未发前气象,就是心灵的本体境界。只有承认体用之分,才能实现体用统一。
总之,他们都在不同程度上把朱熹说成是哲学上的理念论者。朱熹对于一己之私即私欲是持否定态度的,认为它是实现仁的境界的最大障碍。
只有把二者联系起来,才能说明朱熹哲学的本质。朱熹所谓心体浑然、浑然一理的境界,既是诚和仁的境界,也是乐的境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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